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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17省(市)联网销售电脑体育彩票36选7游戏规则等问题的通知

  第三条 为保证十七省(区、市)联网销售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数据处理与计奖

  第四条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机房(以下简称“主中心”)负责创建新奖期,广东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南省、广西区、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湖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安徽省、重庆市十七省(区、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机房(以下简称“分中心”)负责向销售网点下发新奖期销售许可文件。
  第五条 在结束销售后,由各地公证部门封存本地区销售数据,并将本地本期销售报表,经分中心负责人和公证人员签字后传真至主中心,销售数据通过DDN专线上传主中心进行汇总、备份和计奖。主中心将汇总的销售数据传真至广东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第六条 主中心将摇奖结果输入并下发至分中心,各分中心分别进行中奖检索,并将中奖检索结果上传至主中心,由主中心当期计算奖金,形成中奖公告,分别传真至各分中心,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

第三章 摇奖与公证

  第七条 十七省(区、市)联网销售的电脑体育彩票在广东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指定的电视台摇奖并播出。
  第八条 十七省(区、市)分中心共同委托广东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指定的公证部门进行摇奖现场公证监督。

第四章 资金结算

  第九条 十七省(区、市)销售点按原有缴款方式缴款。
  第十条 十七省(区、市)按各自原有的兑奖方法兑奖。
  第十一条 十七省(区、市)销售量、公益金、发行经费等按实际销量划分、上交、提留。
  第十二条 指定广东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作为资金结算的承办单位设总账。十七省(区、市)共用一个奖池和调节基金。每期销售款暂存各分中心,每期各省(区、市)中奖奖金暂时由各分中心支付,各分中心定期将兑奖情况汇总至广东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总账,按各省(区、市)销售额的奖金汇至广东省分中心,对账后汇至兑奖超支省(区、市)。调节基金和弃奖资金,每月定期汇至总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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