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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第二批“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的批复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第二批“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的批复
(标委办服务[2009]6号)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将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的请示》(云质监局发〔2008〕20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增补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第二批“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试点期限至2009年6月30日。停止曲靖卷烟厂第二批“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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