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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光大银行开办外汇留学贷款业务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光大银行开办外汇留学贷款业务的批复
(银监复[2003]3号)


中国光大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关于开办外汇留学贷款的请示》(光银发[2002]41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开办外汇留学贷款业务,贷款规模由你行根据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情况自行掌握。

  二、你行开办此项业务须遵守国家有关信贷政策和外汇管理有关规定。

  三、你行应加强对此项业务的风险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定期检查业务开展情况,并将业务办理中出现的重大风险事项及时报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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