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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印发《村镇供水站定岗标准》的通知


  18 4.4.1定员级别为Ⅳ级的供水站岗位定员,由于其供水量小,岗位设置简单,因此本标准确定了岗位定员总人数的取值范围。使用时,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在表列范围内选取。供水量大的取上限,小的取下限。

  19 根据对全国供水站岗位定员现状的统计分析,不同供水站岗位定员平均人数如下表(表4)所示,初步规划时可参考掌握,正式定员时,应按本标准的计算方法确定。

  表4 供水站岗位定员总人数控制表

定员级别

水源水质类型

管理类

运行类

辅助类

合计

Ⅰ级

地下水

12~21

19~59

1~7

32~86

Ⅰ、Ⅱ类地表水

23~72

1~7

36~100

Ⅲ类地表水

24~73

1~6

37~101

Ⅱ级

地下水

9~15

16~44

1~4

26~63

Ⅰ、Ⅱ类地表水

17~43

1~4

27~62

Ⅲ类地表水

18~44

1~4

28~63

Ⅲ级

5~9

7~18

1~2

13~29

Ⅳ级

3~7



  附件2:
  位定员算例

  一、供水站基本情况

  某供水站实际日供水量为6500m3/d,水源水质为II类。供水范围内有13个行政村,4个居委会及45个企事业单位,用水总户数为7027户,其中城镇3177户,农村3850户。重力式供水,输配水管道长度48km,机电设备5台套。

  二、定员级别

  该供水站实际日供水量为6500 m3/d,在5000 m3/d~10000 m3/d之间,根据《标准》4.1.1其定员级别为II级。

  三、定员人数确定

  1.单位负责、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等岗位定员,根据《标准》表4.2.1确定:

  (1)单位负责类取3人。设站长1人,副站长2人,其中1人负责工程,1人负责财务。

  (2)行政管理类取3人。设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兼管人事教育及安全生产管理),办事员1人(承担行政事务、文秘、档案管理等工作)。

  (3)技术管理类取3人。设工程科长1人,副科长1人(兼制水工艺、计划与统计),技术员1人(承担机电、自动化技术管理)。

  (4)财务与资产管理类取2人。设财务科长1人(兼会计和成本及水价管理),出纳1人(兼物资管理)。

  (5)单位负责、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等岗位定员人数之和G按公式(4.2.1)计算:

  18
G=∑Gi =11(人)
  i=1

  2.运行、计量监测和安装维修等岗位定员根据《标准》4.2.2确定:

  (1)运行负责岗位人数S1按表4.2.2-1的规定选为1人。
  S1=1(人)
  (2)机电设备与仪器仪表运行及维修岗位人数S2按公式(4.2.2-2)计算:
  S2=J2+ 1.7 T0.5
  =2+1.7×50.5
  =5.8(人)
  取S2为6人(其中1人由负责人兼岗)。
  (3)制水岗位人数S3按公式(4.2.2-3)计算:
  S3=0.378a(X+1)
  =0.378×1×(6.5+1)
  =2.835(人)
  取S3为3人。
  (4)计量监测负责岗位人数S4按表4.2.2-2的规定选为1人。
  S4=1(人)
  (5)水质监测岗位人数S5按公式(4.2.3-4)计算:
  S5=0.1X +0.5
  =0.1×0.65+0.5
  =1.15(人)
  取S5为1人。
  (6)仪表校验岗位人数S6按《标准》4.2.2条3项3)款规定选为1人。
  S6=1(人)
  (7)计量抄表岗位人数S7,按《标准》4.2.2条3项4)款规定选为7人。
  S7=7(人)
  (8)水费计收岗位人数S8按《标准》4.2.2条3项5)款规定,镇区3177户配3人;村庄按不入户计算配1人。
  S8=3+1
  =4(人)

  (9)安装维修负责岗位人数S9按表4.2.2-3的规定选为1人。
  S9=1(人)
  (10)建筑物、管道与水表安装维修岗位人数S10按公式(4.2.2-5)计算:
  S10=2+0.4X
  =2+0.4×0.65
  =4.6(人)
  取S10为5人(其中1人为负责人兼岗)。
  (11)用户服务岗位人数S11按公式(4.2.2-6)计算:
  S11=0.08X+0.6
  =0.08×0.65+0.6
  =1.12(人)
  取S11为1人。
  (12)管网及供水巡查岗位人数S12按公式(4.2.2-7)计算:
  S12=0.0336L+1.131
  =0.0336×4.8+1.131
  =2.73(人)
  取S12为3人。
  (13)运行、计量监测、安装维修等岗位定员人数之和S可按公式(4.2.2-1)计算:

  12
S=∑Si =34(人)
  i=1

  3.辅助类岗位人数F按公式(4.2.3)计算:
  F=k1×(G+S)
  =0.05×(11+34)
  =2.25(人)
  取F为2人。
  四、定员总人数
  定员总人数见定员汇总表。
  定员汇总表

岗位类别

岗 位 名 称

定员人数

备注

单位负责类

站长

1

副站长

2

其中1人管工程,1人管财务

行政管理类

办公室主任

1

办公室副主任

1

兼人事教育及安全生产管理

办事员

1

承担行政事务、文秘、档案管理等工作

技术管理类

工程科科长

1

工程科副科长

1

兼制水工艺、计划与统计

技术员

1

承担机电、自动化技术管理

财务与资产

管理类

财务科长

1

兼会计、成本及水价管理

出纳

1

兼物资管理

运行类

运行负责

1

兼岗

机电设备与仪器仪表

运行及维修

6

(其中1人为负责人兼岗)

制水

3

计量监测类

计量监测负责

1

水质监测

1

仪表校验

1

计量抄表

7

水费计收

4

安装维修类

安装维修负责

1

兼岗

建筑物、管道与水表

安装维修

5

(其中1人为负责人兼岗)

用户服务

1

管网及供水巡查

3

辅助类

2

合  计

47

其中有2人兼岗,因此实际人数为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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