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2辅助类岗位人数F按公式(4.3.2)计算:
F =k
2×(G+S) (4.3.2)
式中 k
2 -辅助类岗位人员比例系数,按0.03~0.05取值。
Ⅳ级岗位定员
4.4.1 岗位定员总数为3人~7人。实际日供水量大的取上限,小的取下限;水源地分散的及非常规制水工艺的岗位定员,可酌情增减。
4.4.2 供水站必设岗位是:单位负责岗位、安全生产岗位、会计岗位、收费岗位、出纳岗位、计量抄表岗位、制水岗位和建筑物、管道与水表安装维修岗位。业务相容的岗位可合并,也可一人多岗,但会计与出纳、抄表与收费不得兼岗。
附件1:
位定员有关说明
1 通过对全国村镇供水站调研与样本资料的分析,可知供水站的岗位定员与实际日供水量、水源状况、制水工艺方案、制水工艺的自动化程度和管理水平等因子影响有关,因此本标准按供水站实际日供水量划分为四个级别进行定员。
2 4.2.1根据定员级别划定了单位负责、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等四类18个岗位人数的取值范围,本标准表4.2.1是根据下表(表1)分析得出的。
表1 单位负责、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资产管理等类岗位人数分析表
定员级别
| 岗位类别
| 样本个数
| 现状配置人数
| 标准采用
人数
|
配置范围
| 80%概率配置范围
| 均值
|
I
| 单位负责类
| 29
| 3~13
| 2~6
| 4
| 3~4
|
行政管理类
| 29
| 2~24
| 1.5~13.3
| 6.5
| 3~6
|
技术管理类
| 29
| 1~13
| 1.5~8
| 4.53
| 3~6
|
资产管理类
| 29
| 2~9
| 1.4~8.6
| 5
| 3~5
|
II
| 单位负责类
| 20
| 2~6
| 2.4~4.8
| 3.5
| 2~3
|
行政管理类
| 20
| 2~15
| 2.5~11.3
| 6.8
| 3~5
|
技术管理类
| 20
| 1~8
| 1.5~7
| 4.3
| 2~4
|
资产管理类
| 20
| 2~7
| 2.3~5.7
| 4
| 2~3
|
注:“80%概率配置范围”是指供水站在该范围内单位数占测算总单位数的80%,为正态分布值。
|
3 使用表4.2.1时可按下列原则取值:
1)G
4~G
6 、G
9~G
13岗位应按供水站实际日供水量确定,大的取上限,小的取下限。
2)G
7~G
8岗位应按供水站的定员总数、水厂所处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状况确定。定员总数多、所处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状况差的取上限,反之取下限。
3)G
14~G
18岗位人数取值时,应按供水站财务与资产管理量和维修用物资储备量确定,量大的取上限,量小的取下限。
4 4.2.2中关于运行、计量监测、安装维修等三类12个岗位的定员主要是根据各岗位对应的主要影响因子、样本资料相关分析结果与工作的边界条件,确定经验公式及其取值范围、影响系数和定员基数。
5 运行负责岗位人数S
1,主要依据该岗位人员配备现状, 经调研分析确定。定员级别为I级的供水站,运行负责岗位可设1人~3人, II级的可设1人~2人,其它供水站可根据情况考虑兼岗。
6 机电设备与仪器仪表运行及维修岗位人数S
2,经分析该岗位现状配备人数发现,该岗位人数与主要机电设备台(套)数在5台(套)~30台(套)范围内具有较好相关性,故采用公式(4.2.2-2)。
岗位人员基数J
2,主要是按《城镇供水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GJJ41-91)的要求,结合供水方式以及工作的实际经验值确定,最小组合为1人~3人。
主要机电设备台(套)数T是指:离心泵单泵功率在4kw以上的台(套)数;潜水电泵单泵功率在7.5kW以上台(套)数。
7 制水岗位人数S
3,经分析该岗位现状配备人数发现,主要与定员级别、水源水质及水厂设施的自动化程度等影响因子有关。采用常规制水工艺的供水站,该岗位人数与实际日制水量在5×10
3 m
3~20×10
3 m
3范围内具有较好相关性,故采用公式(4.2.2-3)。制水设备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可适当降低定员人数。
8 计量监测负责岗位人数S
4,主要依据该岗位人员配备现状,经调研分析确定。定员级别为Ⅲ、IV级的供水站可根据情况考虑兼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