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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印发《村镇供水站定岗标准》的通知


  运行、计量监测、安装维修等类岗位人数按各工程分别确定后叠加。

  4.1.4 供水站的岗位定员总人数Z按公式(4.1.4)计算:

  Z=G+S+F            (4.1.4)

  式中 G-单位负责、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等岗位定员人数之和;

  S-运行、计量监测、安装维修等岗位定员人数之和;

  F-辅助类岗位定员人数。

  Ⅰ、Ⅱ级岗位定员

  4.2.1 单位负责、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等岗位定员人数之和G按公式(4.2.1)计算:

  18
G=∑Gi(4.2.1)
  i=1

  式中 Gi -单位负责、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等类各岗位的人数,按表4.2.1的规定确定。

  表4.2.1 单位负责、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等类各岗位人数表

岗位类别

代码

岗位名称

定员级别

单位负责类

G1

单位负责

3~4

2~3

G2

技术总负责

G3

财务与资产总负责

行政管理类

G4

行政事务管理负责

2~4

2~3

G5

行政事务管理

G6

文秘、档案管理

G7

人事教育及安全生产管理负责

1~2

1~2

G8

人事教育及安全生产管理

技术管理类

G9

技术管理负责

3~6

2~4

G10

制水工艺技术管理

G11

机电技术管理

G12

自动化技术管理

G13

计划与统计

财务与资产

管理类

G14

财务与资产管理负责

3~5

2~3

G15

供水成本及水价管理

G16

会计

G17

出纳

G18

物资管理

小计

12~21

9~15



  4.2.2  运行、计量监测、安装维修等类岗位定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运行、计量监测、安装维修等岗位定员人数之和S可按公式(4.2.2-1)计算:

  12
S=∑Si(4.2.2-1)
  i=1

  式中 Si -运行、计量监测、安装维修等类各岗位定员人数。

  2 运行类岗位定员

  1) 运行负责岗位人数S1按表4.2.2-1的规定确定:

  表4.2.2-1 运行负责岗位人数表

定员级别

S1

1~3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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