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证法》(已列入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机构做好对《公证法(草案)》的调研和审改工作,确保顺利提交常委会议进行二审和三审,力争年内出台。(法制司、律师公证司、中国公协、研究室承办)
2.《
律师法》修订(已列入今年国务院法律审议计划)。一季度完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和修改工作,二季度内形成《
律师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报送国务院。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的审改工作,争取年底修订草案能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列入明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审议计划。(法制司、律师公证司、全国律协、研究室承办)
3.参与《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已列入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立法工作。根据人大常委法工委的安排,认真研提立法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法律草案论证、修改工作。(法制司、劳教局、研究室承办)
4.参与《
刑事诉讼法》修订、《物权法》制定等与司法行政工作关系密切的国家立法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就完善刑事辩护制度、强化律师执业权利、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确立社区矫正制度、设定法定强制公证事项等问题,积极研提立法建议。(研究室、法制司及相关业务司局承办)
5.启动《人民调解法》、《法制宣传
教育法》立法项目的前期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力争年底提出立法草案,提请列入明年国务院法律审议计划。(基层司、宣传司、研究室承办)
第二类:行政法规类
1.《监狱管理条例》(已列入今年国务院行政法规立法计划)。继续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对草案的调研和审改工作,力争年内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颁布实施。(法制司、监狱局承办)
2.《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根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实施和司法鉴定体制改革推进的需要,适时启动条例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法制司、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办公室承办)
3.《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年内继续抓紧进行条例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视进展情况启动相关立法程序。(政治部、监狱局、劳教局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