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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系统保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二、新形势下司法行政系统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系统的保密工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服务大局,认真贯彻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切实维护国家秘密的安全,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服务。
  司法行政系统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认真贯彻《保密法》,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各级保密工作组织的作用,大力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健全保密工作规章制度,强化保密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保安全、促发展”的职能作用,维护国家秘密的安全,把司法行政系统的保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突出重点,着重抓好要害部门、部位和人员的保密教育管理工作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密码通信及监狱、劳教和司法考试等部门,产生和使用国家秘密较多,是司法行政系统保密工作的重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必须把这些部门、部位的保密工作认真抓紧抓好。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批转的中央保密委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的规定》(厅字〔2005〕1号),按照工作涉密多少和密级高低等实际情况,进一步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重点抓好这些部门、部位及其人员的保密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应的保密工作制度,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强化这些部门、部位的保密防范设施和技术监控措施,确保这些部门、部位和人员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四、加强涉密计算机及涉密载体的安全防范管理
  加强涉密计算机及涉密载体的安全防范管理,是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负责地抓紧抓好。要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涉密计算机与外网实行物理隔离、严禁在互联网上用电子邮件传递秘密信息的保密规定;禁止将载有涉密事项的笔记本电脑带回家中办公和携带出国、出境;载有涉密内容的软盘、优盘等,必须按照录入内容中涉及的最高密级进行使用和管理。保密部门要会同技术部门对执行上述规定的情况进行严格认真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计算机及网络等存在的违反保密规定的问题,堵塞计算机及网络失泄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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