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将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继续保持和发扬以往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中的优良作风,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认真负责、强化监督,做到组织严密、程序严谨、标准严格、纪律严明,确保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顺利进行。
在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组织,考区、考点和考场设置,试卷管理,考试实施,评卷、成绩管理等各项具体工作中,各地要严格按照《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时间进度表》(附件一)和《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规则》规定的职责、程序和要求执行。各地应尽可能集中设置考区,坚持和完善考试工作责任制,严格考试纪律和工作纪律,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途径和方式,切实杜绝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现象,努力做到万无一失。
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中遇有问题,应及时报部。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时间表
二、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区报表
三、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
四、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港澳)报名表
附件一: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时间表
序号
| 时间
| 周期
| 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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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月27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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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考试工作通知和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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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6月1-20日
| 20天
| 网上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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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6月21-30日
| 10天
| 各地下载预报名信息及信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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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7月1-31日
| 1个月
| 现场报名及预报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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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8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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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省厅汇总报名信息,将本省报名数据传部考试中心
(2)各省厅将《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区报表》(附件二)报司法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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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8月23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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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省厅将考点、考场安排情况,应试人员准考证号传部考试中心
(2)各省厅将试卷接收具体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部考试司并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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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9月16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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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卷运抵各省(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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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9月18、19日
| 2天
| 考试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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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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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试题、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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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9月20-28日
| 9天
| 试题参考答案异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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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9月20-26日
| 7天
| 各省厅返送试卷及考试情况表至评卷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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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0-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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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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