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着眼于建设高素质的律师队伍,维护司法公正和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从解决当前律师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人手,坚持教育和惩治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司法行政机关督导与律师事务所、律师自查自纠相结合,以自查自纠为主;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以建章立制为主。通过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充分发挥律师工作在依法治国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工作目标是:围绕“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这一律师队伍建设的总要求,采取学习教育、依法查处、严格监督、改善环境等各项措施,认真解决律师队伍的突出问题。律师依法执业、诚信为民的观念得到增强;违法违纪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得到查处;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散、乱、差”的律师事务所得到全面整顿和清理;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律师与法官的相互关系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环境有明显改善。通过这次集中教育整顿,要使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集中教育整顿的成效,使社会各界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律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的成果。
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主要任务是:“三个教育、三个规范”。
三个教育:即:一是在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政治思想、政治信念的教育。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的理论武装思想,用坚定的政治信念指导行动,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是在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法制教育。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
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增强律师的
宪法观念和依法执业观念,提高律师依法执业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在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通过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批示,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有关文件和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法律法规等,提高律师职业道德的水准,强化执业纪律观念。
三个规范:即:一是规范律师与法官的相互关系。认真解决少数律师与法官不正当交往、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严肃查处律师行贿法官的违纪违法案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