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目觉性。《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和实施,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对于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由权力政府、管理政府转变为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公民、法人、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基本宗旨的体现,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国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对此,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如果我们的观念不更新,管理方式没有根本转变,就不可能很好地落实《纲要》和实施好《行政许可法》,我们的工作将会处处受限,时时被动,甚至违法。不久前,国务院专门召开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将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实施《行政许可法》紧密结合起来,同时部署,统一要求。我们要立足于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更高要求,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工作的针对性。近来,因行政许可行为引发的复议、诉讼案件明显增多,不久前司法部还有一起行政败诉的案例。这说明我们工作中确实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确实需要我们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观念。在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过程中,司法行政部门不仅不能拖后腿,还要努力走在前面,做出新的成绩。
  (二)继续抓好行政许可(包括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核定工件。目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司法行政系统行政许可项目共19项,非许可类的行政审批项目3项。这些都在司法部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通知中予以明确。各司法厅(局)要进一步协调好省、区、市清理及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保持全系统实施行政许可的统一性。坚决停止对已取消项目的行政审批行为,不得采取任何变通措施,变相保留和行使行政许可权,防止和避免越权和滥用权力现象的发生。同时,要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的要求,开展行政许可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