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6月4日(星期二)报到。6月5日~6日开会,会期2天。
会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假日酒店(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西街迎宾路甲一号,总机:0477-8380888)。
四、其他事项
1.请参加会议各有关单位严格按分配名额派员参会,并于5月30日17:00前将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2)传真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联系人:江洪清、蔡稳成
联系电话:010-64463187 、64464007、64463678
传真:010-64464007 、64463027
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通知驻地参会的有关产煤市(地)、县(市、区)和煤矿企业按要求派员出席会议,并汇总统一报名。
2.6月4日全天,在呼和浩特机场、包头机场和火车站,鄂尔多斯火车站安排接站。请需要接站的代表提前将所乘航班、车次电告会务生活接待组。
联系人:张瑞庭 电话:13848815083
郝建军 电话:13614771576
3. 因与会代表较多、疏散时间集中,请需要预定返程机票、车票的代表提前将返程的时间、航班号、车次等在会议代表回执中一并注明。
附件:1.会议代表名额分配
2.会议代表回执(略)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1.
会议代表名额分配
一、有关产煤省(区、市)煤矿整顿关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各1人,与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只参加1人)
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
二、有关产煤省(区、市)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各1人,职能在同一部门的只参加1人)
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三、有关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各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