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比较重要业务问题的 30年
(3)一般业务问题的 10年
14.对台交流立项请示、台办批件、赴台人员名单及赴台计划和总结 30年
15.涉台港澳司法方面联系与相互提供协助资料、方案等文件 30年
16.本部门或本系统出国留学、实习、进修人员材料 30年
17.参加一般的国际法学会议材料
(1)重要业务问题的 永久
(2)比较重要业务问题的 30年
(3)一般业务问题的 10年
18.一般的出国访问考察材料 10年
19.外国法学界一般的法律工作者来华访问、参观、考察材料
(1)重要业务问题的 永久
(2)比较重要业务问题的 30年
(3)一般业务问题的 10年
20.有关司法协助、司法外事、涉台港澳事务的一般通知、复函及文书送达 10年
21.一般性团组出访、来访的请示、批复、人员名单、日程安排和总结等有关材料 10年
(八)本部门司长办公会记录、纪要等文件材料
1.重要业务问题的 永久
2.一般业务问题的 10年
(九)本部门负责编印的情况反映、简报、工作动态及编辑出版物
1.重要业务问题的 永久
2.一般业务问题的 10年
(十)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0年
十四、计财装备司
(一)全国计财装备工作会议文件材料
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议程、报告、领导讲话、决定、纪要,讨论通过的会议文件、决议等 永久
2.典型材料、学习材料、交流材料、代表发言、简报等 30年
3.领导讲话、报告等材料的修改稿、参考材料、讨论纪录、事项决定等文件材料 10年
(二)计财装备工作专题会议文件材料
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议程、报告、领导讲话、决定、纪要,讨论通过的会议文件、决议等 永久
2.代表发言、典型材料、学习材料、交流材料、简报等 30年
(三)起草制定的有关计财装备工作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方针政策性文件材料 永久
(四)本部门向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及上级机关的批复、指示 永久
(五)本部门代上级机关起草并被采用的文件的上报稿 永久
(六)同级机关、下级机关的来函、请示与本部门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1.重要的 永久
2.比较重要的 30年
3.一般的 10年
(七)本部门业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本机关、本部门与其他机关或部门关于司法业务费开支范围的文件材料
(1)重要业务问题的 永久
(2)比较重要业务问题的 30年
(3)一般业务问题的 10年
2.本机关、本部门报送司法业务费决算的函及其他机关或部门的批复
(1)重要业务问题的 永久
(2)比较重要业务问题的 30年
(3)一般业务问题的 10年
3.本机关、本部门报送外交支出、非贸易外汇的预决算的报表及其他机关或部门的批复
(1)重要业务问题的 永久
(2)比较重要业务问题的 30年
(3)一般业务问题的 10年
4.本机关、本部门报送财政性投资财务决算的函及其他机关或部门的批复
(1)重要业务问题的 永久
(2)比较重要业务问题的 30年
(3)一般业务问题的 10年
5.本机关、本部门报送行政财务决算年报表及其他机关或部门的批复等材料
(1)重要业务问题的 永久
(2)比较重要业务问题的 30年
(3)一般业务问题的 10年
6.本机关、本部门报送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函及其他机关或部门的批复
(1)重要业务问题的 永久
(2)比较重要业务问题的 30年
(3)一般业务问题的 10年
7.本机关安排和追加部直属单位基建投资计划的材料
(1)重要业务问题的 永久
(2)比较重要业务问题的 30年
(3)一般业务问题的 10年
8.本机关购置、配发枪支弹药、警用器械的计划、通知等材料 永久
9.本机关买卖房屋、征地、基建的文件材料、图纸等材料 永久
10.本机关、本部门报送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的函 永久
11.本机关的固定资产管理的报告、报表等材料
(1)重要业务问题的 永久
(2)比较重要业务问题的 30年
(3)一般业务问题的 10年
12.本机关、本部门各类会计账簿、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和销毁清册
(1)重要业务问题的 永久
(2)比较重要业务问题的 30年
(3)一般业务问题的 10年
13.本机关、本部门编制的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招投标文件等材料
(1)重要业务问题的 永久
(2)比较重要业务问题的 30年
(3)一般业务问题的 10年
(八)本部门司长办公会记录、纪要等文件材料
1.重要业务问题的 永久
2.一般业务问题的 10年
(九)本部门负责编印的情况反映、简报、工作动态及编辑出版物
1.重要业务问题的 永久
2.一般业务问题的 10年
(十)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0年
十五、直属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