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认监委关于启用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2.0版)的通知

  (三)年份
  采用年份的最后2位数字,例如2011年为11。
  (四)流水号
  为某认证机构在某个年份该认证类型的流水号,5位阿拉伯数字。
  (五)子证书编号
  如果某张证书有子证书,那么在母证书号后加“-”和子证书顺序的阿拉伯数字。
  (六)其他
  再认证时,证书号不变。
  二、审核员/检查员数据更新
  认证机构录入证书信息时,需要录入审核组的成员信息。因此,认证机构应确保机构审核员/检查员、技术专家等人员信息的完整性。如果某些人员不在系统的数据库中,应把认证认可协会的相关公告文件的扫描版或原件和缺失人员的信息(按照模板格式用excel文件,见附件2),发送到认监委信息中心客服邮箱,邮件中写明相关处理建议。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如果获证(申请)组织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可填写其上级主管组织的机构代码;如果该获证(申请)组织及其上级组织都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认证机构需在填报相关信息以前向认监委信息中心提供书面备案(见附件3),由认监委信息中心按照一定的规则给该组织赋予一个唯一的编号。认证机构可通过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http://www.nacao.org.cn/)的网站查询、核查申请人的组织机构代码号。
  四、现场审核/检查照片
  现场审核/检查照片应能体现受检组织、审核组成员的完整信息,表明审核/检查组实施现场审核/检查。
  五、用户管理
  地方局可以为分支机构/下属机构建立查询帐号。
  认证机构可以建立2类用户,一类具备信息录入权限,一类具备证书签发权限。

  附件2:
  审核员/检查员信息增补表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注册编号

性别

学历

认证领域

专业

检查员级别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