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有关工作要求
1.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纳入本地区教育干部培训整体规划,加强组织动员,制订配套措施,按要求推荐学员参加研修。学员要按时参加研修,严格遵守研修班的各项规定,按要求完成各项研修任务。
2.培训机构要认真做好研修班组织、管理和实施各个环节的工作。要加强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联系,积极主动地做好生源组织工作。要认真开展需求调研,及时听取各方面意见,不断完善研修方案,采取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研讨交流、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学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办出质量与特色。要加强研修班管理,做好后勤服务,为学员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研修结束后,要将工作总结和学员结业成果报我司师资处。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1:研修安排表
期次
| 培训单位
| 研修
名额
| 国内集中
学习时间
| 国外考察
时间
| 国外考察
地点
|
1
| 重庆师范大学
| 30人
| 国外考察之前两周。
具体由培训机构通知。
| 8.29-9.12
| 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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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东南大学
| 30人
| 9.12-9.26
| 德国
|
3
| 华东师范大学
| 30人
| 9.26-10.10
| 德国
|
4
| 北京师范大学
| 30人
| 10.10-10.24
| 德国
|
5
| 河北师范大学
| 30人
| 10.24-11.07
| 德国
|
6
| 浙江工业大学
| 30人
| 11.07-11.21
| 德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