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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实施201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校长高级研修计划的通知

  六、有关工作要求
  1.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纳入本地区教育干部培训整体规划,加强组织动员,制订配套措施,按要求推荐学员参加研修。学员要按时参加研修,严格遵守研修班的各项规定,按要求完成各项研修任务。
  2.培训机构要认真做好研修班组织、管理和实施各个环节的工作。要加强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联系,积极主动地做好生源组织工作。要认真开展需求调研,及时听取各方面意见,不断完善研修方案,采取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研讨交流、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学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办出质量与特色。要加强研修班管理,做好后勤服务,为学员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研修结束后,要将工作总结和学员结业成果报我司师资处。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1:研修安排表

期次

培训单位

研修

名额

国内集中

学习时间

国外考察

时间

国外考察

地点

1

重庆师范大学

30人

国外考察之前两周。

具体由培训机构通知。

8.29-9.12

德国

2

东南大学

30人

9.12-9.26

德国

3

华东师范大学

30人

9.26-10.10

德国

4

北京师范大学

30人

10.10-10.24

德国

5

河北师范大学

30人

10.24-11.07

德国

6

浙江工业大学

30人

11.07-11.21

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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