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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10年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逾期提交的,部资质办组织的当次备案会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要求

  2010年申报资质材料中要求提供的近三年数据,应为2007年、2008年和2009三年的相关数据。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1、资质申报表4份,资质申报表电子版1份;

  2、资质申报附件材料1份;

  3、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报告1份;

  4、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1份。

  四、请各申报企业参照上述日期安排好资质申报进度,与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充分沟通,做好资质申报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按时提交完整真实的申报材料。

  五、申报材料提交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部资质办的具体时间参见附表。

  请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接此通知后,积极组织本地区有关企业的申报工作,切实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有关工作。请相关评审机构做好资质评审工作。

  附件:2010年申报材料提交时间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2010年申报材料提交时间表

资质等级

批次

材料提交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截止日期

材料提交部资
  质办截止日期

系统集成一二级、

监理部临时

第一批

2010年5月17日

2010年6月1日

第二批

2010年9月29日

2010年10月19日

系统集成三四级、

监理地方临时

第一批

2010年3月22日

2010年5月5日

第二批

2010年6月21日

2010年8月2日

第三批

2010年9月19日

2010年11月5日

第四批

2010年12月20日

201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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