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统计制度改革的意见

  上述各种统计调查方法的改革必须互相配合,全面推进。在具体实践中,应根据不同专业,不同的调查目的和不同的调查对象,科学地综合运用多种统计调查方法,不断提高统计调查的效率,达到数据准确,信息灵通,资料丰富,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各级政府、各部门、各企业及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不断增长的需要。
  四、实施措施
  为了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统计制度改革得以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改革总体方案要求,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一)理顺统计管理体制。
  国家统计局统计管理体制的改革意见,对部门统计提出了分类管理的原则,财政、银行、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综合经济部门属于第一类,这些部门的统计信息与国家宏观调控和国民经济核算密切相关。要求设置相对独立的综合统计机构,在统计业务上国家统计局要切实加强对这些部门的组织和指导,实行双重管理;以部门管理为主。国家工商局现已将统计处与信息中心分开设在办公室,其目的: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二是更好地协调统计和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更好地为各业务部门提供服务;三是强化统计执法,增强统计的力度;四是加强对全系统统计工作的指导。
  目前,各省市统计机构设置情况不一。我们不对各地统计机构设置作统一要求,但要求大体能够与国家工商局对口和衔接,拿出一个科学、合理的统计机构设置办法。
  (二)抓紧统计调查方法改革的实施工作。首先组织国家工商局统计处和全系统统计部门负责人学习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和科学推算的方法。并组织实地抽样调查分析,组织人员到国家统计部门学习实施抽样调查的经验,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培养出一批高水平的抽样调查的专门人才。
  成立课题组:由国家工商局统计处的有关人员,有关专家及有关省工商局的统计人员组成课题组,对抽样调查方法的使用进行调研设计和试点。
  选点试行:在有条件的省市进行抽样的调查试点;试点成功后,召开现场会进行介绍,在全国推广实行。
  (三)尽快建立和完善基本统计单位名录库。为建立和维护准确全面的各专业抽样框,应尽快完善本统计单位标准,建立周期性的基本统计单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制度和年度调查单位以及变更办法。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国家和省两级工商行政管理基本统计单位名录库,从基础建设方面保证统计调查方法改革的顺利实施。
  (四)加强队伍培训。重点是组织好系统指标体系改革和调查方法改革的培训。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