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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的实施意见

  (三)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图书征集配送机制。为确保“职工书屋”建设的公正公开、规范有序,使用有限资金为基层职工多买书、买好书,全总将以工人出版社为龙头建立“‘职工书屋’图书配送中心”,协调相关出版社、新华书店等图书供应商,集中征集采购图书,为基层“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提供送书、配书、购书和售后服务的一条龙服务机制。地方工会在自建“职工书屋”时,也应以公开透明方式采购图书、音像制品和必配设备。
  (四)结合工作实际,稳步推进“职工书屋”健康发展。各地工会要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由点到面,充分调动企业和基层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据本地实际自行规范工会“职工书屋”建设标准。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在“职工书屋”的场地面积、基础设施条件和藏书量方面灵活掌握。全总出资援建的“职工书屋”示范点,应遵循以下建设标准:藏书量3000册、报刊20种以上,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80种(张),有可上网电脑,由同级工会调配1-2名工作人员从事“职工书屋”的日常管理。
  (五)整合社会资源,为“职工书屋”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对管理规范、服务较好、具备一定经营条件的“职工书屋”,可鼓励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独立法人实体,资产所有权为基层工会,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授予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书屋管理人在保证书屋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可开展出版物经营业务,获得的经营收入,按规定比例用于购买新的出版物,不断扩大书屋规模。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职工书屋”建设工作是今后一个时期职工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职工书屋”建设工作,统一认识、精心策划、认真组织,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力求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把“职工书屋”打造成内聚人气、外树形象的职工文化品牌,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统筹规划、分工负责。全总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职工书屋建设的整体规划、全总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及监管、组织图书配送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同时要对地方工会加强指导和督导,认真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省、市(地)级工会要落实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对本地的“职工书屋”建设工作进行部署、组织、协调和指导。要按照《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目标及配书款分配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职工书屋”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确定本地区首批“职工书屋”建设候选单位名单,将任务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步骤和责任人,确保“职工书屋”建设顺利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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