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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启用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软件的通知

  四、进度安排
  当前,各地工会要重点使用好软件中的困难职工档案模块、通讯录模块及报表模块。
  1、困难职工档案模块。困难职工档案是工会帮扶工作的重要基础,各地工会务必抓紧时间,严格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制度暂行办法》(总工办发[2006]36号)界定的困难职工建档标准,完成困难职工电子档案的录入工作,尽快建立起困难职工档案的数据库。从2008年起,省级工会每年11月30日前将更新的困难职工档案报送全总备份一次。省以下各级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的更新时间由省级工会确定。
  2、通讯录模块。《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国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跨区域工作网络有关事项的通知》(总工办发[2007]25号)明确要求地市级以上帮扶中心完成通讯录的填报工作。目前,还有一部分帮扶中心未将情况简介等内容挂到网上,填报信息不完整。省级工会务必于11月底前完成地市级以上帮扶中心填报内容的审查工作。
  3、报表模块。2008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期间,全总将把有关报表放入本模块内。各地采用电子报表与书面报表同时报送的方式完成统计工作。待条件成熟后,电子报表将逐步取代书面报表。
  五、有关事项
  1、各地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门对本地区帮扶管理软件的使用、管理和网络建设负有领导责任。要实行分级负责,省级工会要加大对上报材料的审核力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数据、报表予以退回;地市级以下工会要严把质量关,确保上报材料真实、准确、及时。凡使用软件系统的工会和困难帮扶中心都要做好保密工作。要注意发现软件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操作技术方面的问题,可直接拨打软件页面上的服务电话,请软件供应商解决;涉及保障业务方面的问题,可逐级上报,由省级工会汇总后与全总保障部共同协商解决。
  2、目前还没有完成培训工作的地方要抓紧时间安排培训。软件启用后将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模块进行清零,对有培训需要的省份可单独与软件公司联系。
  3、软件启用后,在某一时段内各地相对集中使用软件,网络可能会出现负载过重,无法登录的现象,必要时将采取临时性限制措施,以保证软件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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