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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2008年全国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目标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2008年全国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目标的通知
(总工办发[2007]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工会十五大的胜利召开。全国总工会确定:2008年全国发展工会会员1600万人以上,其中农民工1000万人以上;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18万个以上,私营企业工会组建率、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率分别达到80%以上(其中6月底前,全国发展工会会员1400万人以上,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15万个;私营企业工会组建率、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率分别达到78%以上),实现工会组建工作又好又快地持续发展。
  各级工会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会组建工作,认真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科学分析建会工作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自觉克服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无空间”、“无潜力”等不符合实际的认识,始终把工会组建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毫不松懈地抓好工作措施落实、目标任务落实。要充分认识2008年工会组建工作“早抓、抓早”的特点和要求,及早作出部署安排,集中力量抓落实,以确保6月底前工作目标的如期实现并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要坚持把非公有制企业作为工会组建工作的重点领域,把农民工作为会员发展的重点工作对象,更加注重加大私营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力度,积极创新工会组建形式,大力推进基层工会联合会建设,不断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
  要进一步转变组建工作的思路和方法,着力做好组织职工依法组建工会、启发职工自觉入会的工作,大力发挥工会组织员队伍作用,运用沃尔玛建会经验攻坚克难,推动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取得更大进展,为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作出更大的贡献。
  为确保2008年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目标的如期实现,按照全国工会会员8.4%的增长幅度、基层工会委员会及其涵盖单位分别达到12%的增长幅度,分解提出各地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的预期目标(见附件1-3)。各省(区、市)总工会接到此通知后,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目标,并于2008年1月10日前,将本地区2008年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目标及主要措施报全总基层组织建设部。
  2008年6月,全国总工会将对全国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统计和通报。
  附件:1、2008年全国发展工会会员目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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