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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二是对以兼并、合并等形式改造的企业,实行“有偿转让,债随物走”的原则,被兼并或被合并的企业所欠贷款的本息应由兼并或合并的企业承担和归还。
  三是对实行拍卖的欠贷企业,信用社要参与企业拍卖的全过程,督促企业履行“公开招标、钱货两清”的原则。对企业拍卖的资产已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应事先征得信用社的同意,才能依法进行拍卖。拍卖所得款项要首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贷款担保单位归还,或通过企业主管部门落实承还。
  四是对实行租赁经营的欠贷企业,信用社要参与对承租人的考评、租金的测算,合同的拟订等工作。企业租赁前所欠的贷款,租赁合同规定由承租人归还的,信用社可以与承租人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并由出租人担保或资产抵押;未规定由承租人归还的,贷款仍由出租人归还,也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形式,明确用承租人上交的租金归还旧欠贷款的部分或全部。
  五是对已向法院申请破产的企业,信用社要及时申请债权,提供贷款抵押、担保的证明,参加破产企业的财产处理。
  (二)努力盘活贷款存量。各地信用社要结合对信贷资产的清理、核实,努力清收旧贷。要层层下达清收任务,把清收逾期贷款、催收贷款作为信用社的主要经营指标和评选先进单位的主要条件,并与职工的工资、奖金和福利挂钩,加强检查、稽核。要借助行政、法律、经济手段进行清收。要开展“无催收贷款信用社”的评赛活动,对无催收贷款的信用社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认真搞好贷款风险管理,提高信贷资产安全性
  (一)推行贷款风险度管理。贷款风险度管理是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要运用有效的方法,对贷款对象、贷款方式和贷款形态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量化,并按照量化指标对贷款进行审定、控制和监测。贷款审批权限的确定要考虑到风险度的高低,改变单纯以贷款额度大小确定审批权限的做法。为逐步推行这一做法,总行制定了《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示范办法》,各地可根据此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操作意见,可先在联社营业部和企业贷款比重较大的信用社试点,逐步推广。
  (二)逐步推行贷款审贷分离。实行审贷分离制度,有利于信贷运行内部的横向制约,有利于提高信贷科学管理水平和减少贷款风险。审贷分离要统一目标,分步实施。业务量大、信贷人员多的信用社可试行审贷岗位分离;一般地区的信用社,主要是实行“三查”分离,防止自查、自批和自贷现象的发生。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实情,大胆探索有利于增强横向制约,减少贷款风险的审贷分离方式。
  (三)落实岗位责任,严格奖惩。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的奖惩,要本着“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原则,并与信用社资产风险管理责任制相衔接,把信贷资产质量的好坏作为信贷员奖金分配,工资晋级、职务晋升和职称评聘的主要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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