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能效等级(1级+2级)的空调型号数量从2005年的大约7.85%,上升到2009年的大约99.91%;相反,低能效等级(4级+5级)的空调型号数量从2005年的大约88.16%,降低到2009年的几乎为0%。结果表明,我国先后出台的“家电下乡、节能惠民工程、家电以旧换新”,对高能效等级的空调给予国家财政补贴等政策,有效促进了空调能效等级的提高。此次监督检查只有1家企业的能效等级标注为2级,实测的能效等级为3级,其余21家企业实测的能效等级全部合格,合格率高达97.44%。
(三)不合格项目的数据分析。
从此次检查的数据分析,个别企业存在能效指标虚标的情况,具体数据分析如下:
1.输入功率。按照《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规则》(JJF1261.2-2010,以下简称《规则》)规定,采用宽限判据,只要实测值≤标注值×110%,即判定合成。检测中发现1个型号空调输入功率实测值为870W,标注值为760W,实测值为标注值的114.6%,不合格。
2.能效比。按照《规则》规定,能效比不应小于标注值,考虑到测量不确定度U(k=2)的影响,实测值≥标注值-U即判定为合格。检测中发现3个型号的空调能效比分别为:实测值为3.10,标注值为 3.42,实测值为3.47,标注值为3.57,实测值为2.98,标注值为3.13。判定为不合格。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此次监督检查的结果反映出空调能效标识标注的符合性仍有待提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个别生产企业诚信意识不强,造成能效标识的不准确和不真实。个别生产企业人为修正制冷量和输入功率的数据,通过计算确定一个“理想”的能效比,甚至卡着能效等级的上限标注,企图以此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
(二)空调行业测量能力参差不齐,导致有些项目的能效标识计量检测不准确,产品的能效标识的标注与实际值有较大差异。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和《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保证实施能效标识管理的用能产品能效指标准确。
(二)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规则的宣贯力度,帮助生产企业树立计量法制和诚信意识。
(三)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建立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进一步完善计量技术机构的计量检测能力,保证用能产品能效指标计量准确。
(四)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建立用能产品能效标识计量监管长效机制,根据各地用能产品生产企业的分布情况,重点突出,加强监管,确保实施能效标识备案的用能产品能效指标实测值与标注值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