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近期合作行动
(一)启动试验区建设国外高级专家顾问的选聘工作,聘请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管理经验的较高层次外国专家担任合肥、芜湖、蚌埠3市和重点部门的顾问。
(二)启动人才培养“511计划”、“311行动”,分专业、分批次从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中选拔中青年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输送到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事业等单位进行培训。
(三)开展引进国外智力系列专题活动,举办海外高层次人才专场招聘会,开展“海外名师江淮行”活动,邀请海外大师来皖参加中国(合肥)自主创新要素对接,举办“创新人才发展论坛”,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关键技术难题,开展专家咨询论证,组织专家会诊。
(四)对区域发展重点产业化项目、重大科技专项实施以及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中的引进国外智力需求进行调研论证,向国家外国专家局专报,列入年度项目计划。
(五)建立中国国际人才市场安徽市场,积极开展中外人才信息交流和中介服务。
四、合作方式
国家外国专家局与安徽省人民政府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大引进国外智力服务加速安徽崛起的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拓展国外智力资源渠道,在引智项目、资金、基地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国家外国专家局设立推进安徽省加速安徽崛起引进国外智力专项。安徽省人民政府设立加速安徽崛起引进国外智力专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引智配套资金,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年增加。
五、合作机制
(一)建立局省合作的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局省合作领导小组”,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局长、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长任组长,国家外国专家局分管副局长和安徽省分管副省长担任副组长,国家外国专家局相关部门、安徽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及有关市人民政府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徽省外国专家局,负责日常联络工作。
(二)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协商协调有关引进国外智力工作重点和相关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会议商定。
(四)本协议书有效期为2009年3月27日至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