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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未股改股票实施差异化交易制度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未股改股票实施差异化交易制度的通知
(上证交字〔2006〕18号 2007年1月4日)
各会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快股权分置改革工作进程,防范市场相关风险,本所将设立特殊交易板块(简称“S板”),并对S板实施特别的差异化制度安排。进入S板的证券包括所有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股票。S板的价格涨跌幅限制统一调整至5%。上述措施将于2007年1月8日起实施,请各会员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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