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会籍业务流程处理系统技术切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证会字〔2004〕20号 2004年4月16日)
各会员单位:
根据本所2004年3月10日发布的《
关于签署CA数字证书法律文件的通知》,各单位已申领了新版CA数字证书并已进行过相关测试。据此,本所网站会籍业务流程处理系统将于近期安排技术切换,进入正式运行阶段,届时不再提供对旧版CA数字证书的支持。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籍业务流程处理系统于2004年4月23日21时进行技术切换。此后,请各单位使用新版CA数字证书办理会籍业务。
二、已签署会籍业务CA数字证书法律文件的单位,在办理会籍业务时可不必再提交书面承诺书。
三、系统切换完成后,旧版CA数字证书将予作废。请各单位协助将旧版CA数字证书退至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