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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关于发布上证龙头企业、中证国有企业200和中证银河99等指数的公告


  其中:调整市值= ∑(股价×调整股本数×权重上限因子),调整股本数的计算方法同沪深300指数。权重上限因子介于0和1之间,以使单个样本股权重不超过10%。指数的修正同沪深300指数。

  五、定期调整
  中证地方国有企业综合指数和中证地方国有企业100指数依据样本稳定性和动态跟踪相结合的原则,每年定期审核两次样本股,并根据审核结果调整指数样本股。对于中证地方国有企业100指数,除非原样本股因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导致的调整比例超过 10% ,原则上每次调整比例不超过10%。样本股调整实施时间为每年1月份和7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中证地方国有企业100指数样本股定期调整时设置缓冲区,排名在80名内的新样本优先进入,排名在120名之前的老样本优先保留。
  中证国有企业综合指数样本随中证地方国有企业综合指数和中证中央企业综合指数样本的定期调整而随之进行调整;
  中证国有企业200指数样本随中证地方国有企业100指数和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样本的定期调整而随之进行调整。

  六、临时调整
  新的地方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上市后第10个交易日后进入中证地方国有企业综合指数;当上市公司股权关系发生变动导致其控股属性发生变化或者指数成份股出现吸收合并等事件时,中证地方国有企业综合指数和中证地方国有企业100指数样本进行临时调整,两次定期调整之间,中证地方国有企业100指数的样本数量可多于或少于100只。
  当中证地方国有企业综合指数和中证中央企业综合指数样本发生临时调整时,中证国有企业综合指数样本随之调整。当中证地方国有企业100指数和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样本发生临时调整时,中证国有企业200指数样本随之调整。

  七、权重上限因子调整
  权重上限因子每年随样本股定期调整而调整两次,调整时间为每年1月和7月的第一个交易日,以调整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的调整市值来计算调整时的权重上限因子。
  当出现样本股临时调整时,以调整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的调整市值来计算调整时的权重上限因子;当样本股股本结构出现显著变化或者其它原因导致其权重发生突变时,将决定是否对权重上限因子进行临时调整。

  附件四:
中证银河99指数编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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