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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权证行权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权证行权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证权字〔2007〕10号)


各会员单位、结算参与人:
  长电权证(长电CWB1,交易代码580007,行权代码582007)将于2007年5月18日开始行权,其他公司权证也将陆续进入行权期。为保证公司权证行权业务的顺利开展,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权证行权的业务办理和具体要求,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8月9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认购权证行权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二、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权证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规定,权证行权实行T+0交收,因此,未办理担保交收账户与非担保交收账户关联交收的参与人,应于行权申报当日16:00前将足额应付资金划至其开立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非担保交收账户,以免因资金不足导致行权失败;已办理关联交收的参与人,应关注关联交收对担保交收账户资金的影响,在担保交收账户中留足资金,避免关联交收失败导致行权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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