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教育厅和商务厅要建立加强师资队伍培训的联合工作机制。一是鼓励高校聘请服务外包企业的专家作为兼职教师,参与高校人才培养计划制定、实训指导、专业课程教学等。二是学校通过派遣教师定期到服务外包企业挂职,提高教师有关服务外包的实际操作经验,提高课堂教学能力。试点高校要将教师参与培训和到企业挂职计入教师工作量,并制订适合于服务外包方向特点的教师考核标准。
四、试点时间
试点工作从2010年6月启动,为期4年,教育部和商务部将在总结两省各阶段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向全国推广。
五、保障措施
1.教育部、商务部联合启动试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的任务之一,做好政策协调工作,为试点高校创造良好外部条件。
2.江苏、浙江两省要根据《关于共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协议》中有关支持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有关内容,推进本省和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制定鼓励性政策措施,落实财政资金支持。两省教育厅、商务厅要加大对试点高校支持力度,在实训基地建设、师资培训、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补贴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3.江苏、浙江两省的南京市、杭州市、无锡市、苏州市和昆山市要参照江苏、浙江两省试点工作,在本市开展试点。根据《关于共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协议》和《关于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共建协议》中有关承诺,在实训基地建设、师资培训、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补贴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培养服务外包人才。
4.试点高校要为改革试点提供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和制度保障。
六、联系方式
教育部高教司联系人:江河
电话:(010)66096262,手机:13911191928
传真:(010)66096949,邮箱:jianghe@moe.edu.cn
商务部外资司联系人:叶威
电话:(010)65197395,手机:13621019867
传真:(010)65197322,邮箱:yewei@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