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以联席会议名义组织对交通运输企业加强内部教育管理、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检查和考核,并树立、表彰一批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的客运企业典型和交通安全模范营运驾驶人,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5、会同有关部门,督促运输企业在营运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全部安装行驶记录仪或者带有行驶记录仪功能的GPS装置,完善相关使用管理制度,强化对营运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动态管理。在货车、校车试行推广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工作。
6、加强对卧铺客车和从事夜间客运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上半年组织对辖区内客运班线特别是卧铺客车班线、夜间客运班线设置情况以及沿途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台账,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隐患治理,设置客运班线中途休息站点,对长途驾驶人实行强制休息。对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含)以下山区公路客运班线,要严格落实公安部、
交通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公通字[2001]83号)。
三、加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扶持发展农村客运市场、解决农民出行问题的工作意见,积极争取政府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开设满足农民出行需求的客运班线。年内各省区要推出3至5个较好解决农民出行安全问题的示范县。
8、积极争取政府加大对农村道路安全设施的投入,制定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建设规划,明确建设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建立农村地区道路安全示范路段。年内每个县区都要新建一批农村道路安全示范路段。
9、完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组织体系,建立农村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或者联席会议制度,发展农村专职协管员、兼职协管员、义务协管员、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落实农村派出所协助加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工作,实行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安全提示制度。农村地区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办牌办证率达到85%以上,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0%。
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0、深入推进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活动,加强对客运企业驾驶人、农民、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的宣传,开展“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学校”、“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各省(区、市)要力争建立2至3个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协调宣传等部门联合制定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年度计划,明确宣传教育的目标和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