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取枪
口令:取枪。
要领:81式自动步枪手、狙击步枪手,左脚向前1步,右手握护木取枪。
95式自动步枪手,左脚向前1步,左手掌心向下,反握上护盖前端,右手反握枪托中间部位,然后,按照肩枪的要领将枪送上右肩。
班用机枪射手,左脚向前1步,右手握护木(95式班用机枪手,右手握脚架连接座与枪口之间),左手折回脚架,取枪。
班用机枪(40火箭筒)副射手,左脚向前1步,取回弹盒袋或者弹鼓(弹药背具、自动步枪)。
40火箭筒射手,左脚向前1步,右手握提把取筒,左手折回脚架后移握护板,右手将提把扳向左,然后,按照肩筒的要领将筒送上右肩。
听到“好”的口令,各枪(筒)手回原位,全班成持枪、肩枪(筒)立正姿势。
第三十九条 摩托化步兵排、连的置(架)枪、取枪
置(架)枪前,视情况调整班、排的距离和间隔,然后,按照本条令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实施。取枪后,恢复原间隔、距离。
第四十条 机枪(炮兵)班、排、连的操枪(炮)
机枪班、炮兵班的基本操作,按照总参谋部颁发的军事训练教材的规定实施;当排、连实施操作时,应当在架枪(炮)前和拆枪(炮)后,适当调整所属班、排的距离和间隔,然后实施。
第四十一条 指挥员列队位置的变换
连(营、团)长出列指挥后,其列队位置,应当由副连(副营、副团)长替补。
队列内指挥员列队位置的变换方法:
横队、并列纵队时,副连长(副营长、参谋长)右跨1步(编有副政治教导员时,副政治教导员向前1步;编有副政治委员时,参谋长向前1步),副政治指导员(副团长)向前1步(未编有副政治指导员时,政治指导员左跨1步,与副连长对齐)。
纵队时,副连长(副团长)向前1步(未编有副政治指导员时,副连长左跨半步,政治指导员后退1步;编有副政治教导员时,副营长向前1步,副政治教导员左跨半步;编有副政治委员时,参谋长向前1步),副政治指导员(副营长、参谋长)左跨半步,教导员后退1步。
第四十二条 其他分队、部队的队列动作,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实施;队形需要调整时,按照军兵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分队乘坐汽车、火车、舰(船)艇和飞机
第四十三条 乘坐汽车
分队乘坐汽车,通常在汽车的后侧适当位置列队,每辆车指定一名车长负责组织乘车。
(一)登车、下车
口令:登车。
下车。
要领:听到车长“登车”的口令后,通常情况下,驾驶员与安全员打开后车厢板,乘车人员成二路或者四路纵队依次从车厢后侧上车,前一名上车后协助后一名上车。乘车人员上车后按照指定的位置就位;车长位于驾驶室,两名观察员分别位于车厢左前角和右后角,安全员位于左后角。携枪时,将枪置于两腿间,两手扶枪或者左右手交替扶枪。背囊(背包)通常置于脚后或者集中放置。上车后,安全员或者右后角观察员协助驾驶员关好后车厢板,并挂好安全链。清点人员、装备、物资后,车长向指挥员报告:“第×号车,登车完毕”。
听到“下车”的口令后,通常由安全员或者右后角观察员协助驾驶员打开后车厢板,乘车人员按照上车的相反顺序下车。下车后,按照指挥员的命令,到指定地点集合。
(二)开车、停车
口令:开车。
停车。
要领:车长根据指挥员的命令,及时下达“开车”、“停车”口令,各车依次前进或者停止。
第四十四条 车辆行进中的调整
(一)调整哨的设置
为了保证车辆安全顺利行进,根据需要,在车辆必经的交叉路口和复杂路段,可以设置调整哨。
调整哨应当设置在便于观察和指挥的位置,通常由1人担任,徒手或者持红旗、绿旗,对行进中需要停止、转弯和直行的车辆进行调整指挥;必要时可以增设游动调整哨,协助调整指挥。调整哨应当按照规定携带武器装备、指挥和通信器材等。
(二)调整指挥的要领
1.示意车辆停止:调整人员徒手时,面对车辆,左臂向前上方直伸与水平面成45度,掌心向前,五指并拢,两眼平视前方;右手不动。持旗时,面对车辆,左手持红旗,左臂向前平伸,与身体略成90度;右手持绿旗不动。
2.示意车辆左转弯:调整人员徒手时,面向调整方向,右臂向前平伸与身体略成90度,掌心向前,五指并拢,同时向左转头45度;左臂与手掌(五指并拢,掌心向右)平直,向右前方摆动,与身体略成45度,拇指根部不超过衣扣线,回摆时中指不超过裤缝线,重复摆动3次。持旗时,面对车辆,左手持红旗,左臂伸直由前向上高举;右手持绿旗,右臂向前平伸指向车辆,尔后水平摆向右侧,与两肩略成一线。
3.示意车辆右转弯:调整人员徒手时,面向调整方向,左臂向前平伸与身体略成90度,掌心向前,五指并拢,同时向右转头约45度;右臂与手掌(五指并拢,掌心向左)平直,向左前方摆动,与身体略成45度,拇指根部不超过衣扣线,回摆时中指不超过裤缝线,重复摆动3次。持旗时,面对车辆,左手持红旗,左臂伸直由前向上高举;右手持绿旗,右臂向前平伸指向车辆,尔后小臂向左内折约90度。
4.示意车辆由左向右直行:调整人员通常位于车辆行进路线一侧,面向公路。徒手时,右臂向右平伸,与身体略成90度,掌心向前,五指并拢,同时向右转头约45度;尔后,左臂向左平伸(要领同右臂),同时向左转头约90度;左臂向右摆动,摆至身体正前方时,小臂内折与大臂约90度,左小臂略成水平,同时向右转头约90度。持旗时,左手持红旗,左臂伸直由前向上高举;右手持绿旗,右臂向右平伸,与身体略成90度。
5.示意车辆由右向左直行:调整人员位置同本项第4目。徒手时,左臂向左平伸,与身体略成90度,掌心向前,五指并拢,同时向左转头约45度;尔后,右臂向右平伸(要领同左臂),同时向右转头约90度;右臂向左摆动,摆至身体正前方时,小臂内折与大臂约90度,右小臂略成水平,同时向左转头约90度。持旗时,左手持红旗,左臂伸直由前向上高举;右手持绿旗,右臂向右平伸指向车辆,尔后向左摆动,摆至身体正前方时,小臂向左内折约90度。
第四十五条 乘坐火车
分队乘坐火车,通常在站台或者其他适当位置列队。每节车厢指定一名车厢长,由其协助乘务人员组织分队乘车。
口令:登车。
下车。
要领:听到“登车”的口令后,乘车人员通常成一路或者二路纵队,依次从指定的车厢门登车,按照指定的位置就位;携枪时,将枪置于两腿间。背囊(背包)通常置于行李架上或者集中放置。车厢长位于车厢门附近位置。清点人员、装备、物资后,车厢长向指挥员报告:“第×号车厢,登车完毕”。
听到“下车”的口令后,乘车人员按照上车的相反顺序下车。下车后,按照指挥员的命令,到指定地点集合。
第四十六条 乘坐舰(船)艇
分队乘坐舰(船)艇时,通常在码头或者其他适当位置列队,由分队指挥员按照舰(船)艇长的命令和要求组织实施。
口令:登舰(船)。
离舰(下船)。
要领:听到“登舰(船)”的口令后,乘舰(船)人员通常成一路或者多路纵队,依次从指定的舷梯或者登舰(船)地点登舰(船),按照指定的位置就位。枪支、背囊(背包)通常随身携带或者放置在指定位置。分队指挥员通常位于舱门位置。清点人员、装备、物资后,分队指挥员向上级指挥员报告。
听到“离舰(下船)”的口令后,乘舰(船)人员按照登舰(船)的相反顺序离舰(下船)。离舰(下船)后,按照上级指挥员的命令,到指定地点集合。
第四十七条 乘坐飞机
分队乘坐客机、运输机、直升机时,通常在停机坪或者指定地点列队,由分队指挥员协助机组人员组织实施登机或者下飞机。
口令:登机。
下飞机。
要领:听到“登机”的口令后,乘机人员通常成一路或者多路纵队,依次从指定的舷梯或者舱门登机。乘坐客机的人员,按照指定的座位就坐,并系好安全带。乘坐无固定座位的运输机、直升机时,根据舱室实际情况,确定乘坐位置。分队指挥员通常位于舱门适当位置,安全员的位置由机组人员指定。清点人员、装备、物资后,分队指挥员向上级指挥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