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法律法规。深化法规标准体系研究,厘清规章、规范、标准之间的界限,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科学、协调、有效的体系。积极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法立法论证、起草工作,重点开展安全监察重大体制、机制、制度问题的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立法建议。制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等安全监察规章。合理整合现有规范,完善安全监察规程,加快修订检验规则等规范。
3.加强科研保障能力建设。坚持“科技兴检”战略,组织做好“十二五”科技规划,多层次、多方面落实科技创新鼓励措施。以“十二五”科技规划为契机,发挥特种设备科技协作平台组织全系统科技协作攻关的作用,提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科研攻关和科研人才培养的能力。在有条件的特种设备制造产业集中度高的区域,积极探索建立公共检测服务平台,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4.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地方政府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达标县(区)活动,提升特种设备整体安全水平,对特种设备集中的工业园(区)、产业基地等,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示范达标活动,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管理达标建设,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模式和方法,促进特种设备安全规范化建设。
5.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组织制定特种设备应急管理工作规划,继续出台特种设备应急专项预案指南,指导企业完善预案、加强演练、提高救援能力。继续加强与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合作联动,提高综合应急反应能力。
(七)加强组织协作,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综合治理。
1.积极争取各级安委会的支持。各级质监部门要积极参加当地政府安委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积极汇报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问题和建议,充分发挥安委会监督、指导、协调的作用,有效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难点、难题,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综合治理。
2.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按照建设大质量工作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安监、建设、教育、铁道、交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促进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动机制的形成,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综合治理,按照建设大质检文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与质量、标准、认证、执法、进出口商品检验等相关部门和机构协调联动,在质检部门内部形成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合力。
三、重点活动
(一)特种设备安全“百千万”宣传活动。
以“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为主题,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百千万”宣传活动,普及特种设备安全常识,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制,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