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关于举办妇联系统儿童社会工作研修班的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儿童工作部:
2009年1月9日,我部下发了《举办妇联系统儿童社会工作研修班的通知》。在各省区市妇联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妇联系统儿童社会工作首期研修班的筹备工作已基本就绪。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09年4月13日至4月24日
二、报到安排
报到时间:2009年4月12日星期日(全天)
报到地点:中央社会主义学院萃园大厦一层大厅(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甲4号,学院东门进入直行即到,萃园前台电话为010-68706180)
三、主要内容
了解国家儿童权利保护法律体系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制定情况;开展儿童社会工作相关理论及实务培训;学习家庭教育、早期教育及儿童发展心理学相关知识;交流研讨妇联儿童工作;参观考察等。主讲人主要有:
1、郭振有:原国家副总督学、教育部督导办主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张雪梅: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法律事务部副主任
--儿童工作法律法规及政策
3、邓丽: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部长、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副会长
--妇联儿童工作
4、刘梦:中华女子学院副院长、教授
--儿童社会工作
5、钟思嘉:哈尔滨工程大学应用心理学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台湾及欧美家庭教育状况与亲职教育
6、李玫瑾:中国公安大学教授
--儿童成长中的心理
4月13日至21日为儿童社会工作研修班课程,4月22日至24日期间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辅导课程。
四、其他事项
1、人员报名:请各地认真组织参训人员,保证按时报到。请尚未报名的省区市于4月8日前按上次通知要求尽快报送参加研修班人员名单。
2、资料准备: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辅导的学员携带教材和相关学习资料。
3、返程安排: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辅导的学员于4月21日结束,参加全程培训的学员于4月24日结束。由于临近“五一”节,请大家尽量自行订购返程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