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人事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评选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2、领导班子团结有力。能坚持原则,作风过硬,决策民主;坚持改革,勇于创新,善于经营;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坚持和发扬供销合作社优良传统,艰苦奋斗,勤政廉洁,无违法、违纪行为。
  3、坚持供销合作社性质、宗旨和原则,工作上取得突出成绩。紧紧围绕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这个目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在基层供销合作社体制创新、农村流通网络改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联合社职能转变、社有企业发展等方面,有较为突出的业绩,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企业单位依法经营,经营管理水平提高,扭亏、增效显著,2005年和2006年连续两年赢利。
  4、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职业道德建设和合作社文化建设,诚实守信,文明服务,安全生产,行风建设取得明显成绩。重视职工队伍素质提高,经常组织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和理论水平。经常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工作人员积极进取,工作勤奋,廉洁奉公。
  5、单位风气正,团结协作,纪律严明,能较好地发挥整体效能。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精神风貌,自身活力强,有较强的战斗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有序。管理分工明确,建立了科学的规章制度,制定了严格的工作规范,创新管理手段和管理机制,管理效果明显。
  6、积极参与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参与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以及服务“三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价值观,积极参与单位的改革与发展。
  2、热爱祖国,热爱供销合作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在为“三农”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满足农民群众生活需要、密切党和政府与农民群众的联系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3、为人正直,道德高尚,无私奉献,廉洁奉公,团结同志。深受广大干部、职工、农民和顾客的好评,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4、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成绩。紧紧围绕本单位的工作目标,大胆创新,锐意进取,任劳任怨,全心全意为“三农”和顾客服务,为提高供销合作社和本单位的经济、社会效益作出突出贡献。
  5、文明经营、优质服务。模范地执行国家政策,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为供销合作社系统和本单位树立良好形象。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