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全国学会2008年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科协学函[2009]49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办公室(秘书处):
根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民政部于2009年3月开始进行全国性社会团体2008年年度检查工作,并己发布了《
民政部关于印送全国性社会团体2008年年度检查事项公告的函》(见http://www.chinanpo.gov.cn通知公告栏)。为做好中国科协业务主管的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登陆中国社会组织网(http://www.chinanpo.gov.cn),仔细查阅年检填报须知和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及时准备年检材料,并保证内容和数据的准确性。
二、报送材料的要求:
1.请按民政部《全国性社会团体2008年年度检查事项公告》要求在网上填报年度工作报告书,填报并提交成功后,将年度工作报告书打印成纸质文本(一式两份、A4纸型);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一式两份);
3.2008年度全国学会年检补充信息纸质文本(一式两份、A4纸型,见附件2)及电子版到电子信箱xhfw@cast.org.cn;
请将上述材料送(寄)交至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东330室)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学会服务工作处。
年检材料受理时间为2009年4月8日至15日,无故逾期者,将不予受理(请农科、医科、交叉学科、委托管理学会于4月10日前送交,理科、工科学会于4月15日前送交) 。
三、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委托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承担年检材料的受理、形式审查、验收登记等工作。
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联系人:董 燕 赵 红 钱承菊
联系电话:010-62103395 转606 62103390转605
62103120转803
传 真:010-62124919
电子信箱:xhfw@cast.org.cn
地址及邮编: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 (10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