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每队应设指挥1人。
6.各队自行安排伴奏(比赛现场备有钢琴),自行准备服装、道具等演出需要的物品。京外单位组队参加比赛的,自行安排食宿。
7.初赛、决赛的参赛次序均由代表队抽签决定。
六、奖项设置
(一)演出奖
一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并发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名,颁发荣誉证书,并各发奖金5000元;
三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并各发奖金3000元;
优秀奖6名,颁发荣誉证书。
(二)组织奖
根据各单位报名参赛情况评选,颁发荣誉证书。
(三)参赛纪念奖
所有参赛团队成员均发给印有中国科协标识的纪念品1个。
七、评分标准
本次大赛评分标准包括:
1.音准和节奏;
2.音色;
3.舞台表现力;
4.表现形式;
5.精神风貌。
八、比赛程序
(一)初赛
2009年9月22-24日,在国家图书馆音乐厅举行初赛,赛程安排另行通知。在初赛中评选出12个代表队参加决赛。
(二)决赛
2009年11月16日,在北京保利剧院举行决赛暨汇报演出活动,并评选出各个奖项。
九、组织工作
本次大赛由中国科协主办,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承办。
请各全国学会积极组织参赛工作,并于2009年7月15日前将参赛回执发送至中国未来研究会。
联 系 人:王 锦 华 军
联系电话:(010)62103296、62103295
传 真:(010)62103296
移动通讯:13911752156 13601092961
电子信箱:wangjin@cast.org.cn
附 件:1.歌咏比赛参赛回执
2.中宣部推荐的100首爱国歌曲曲目
中国科协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歌 咏 比 赛 参 赛 回 执
2009年 月 日
参赛
学会
名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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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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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
曲目
|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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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人数
| | 伴奏方式
| |
注:比赛现场备有钢琴,如使用其他乐器请自备,如使用伴奏音乐请提前将CD或磁带提交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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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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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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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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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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