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谢卫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163号)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审核谢卫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申请》(交施[2008]第211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谢卫(身份证号码:110108196506256054)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