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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做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1)根据本基地的建设目标,明确主攻方向、研究任务和具体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制订基地五年重大项目实施计划,以及课题的简单论证,预期的标志性成果、理论创新等。

  (2)保证上述科研规划实施的具体措施。

  (3)“十二五”期间主要重大研究项目的规划和学术活动安排。

  (4)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其他方面的措施,如进一步推动科研体制改革和管理,促进基地的开放性;如何建设好学术队伍和实施本基地的人才发展计划;如何参与服务国家和社会的实践;如何进一步扩大国际学术交流,以及拟开展的活动;如何加强基础数据库、基地网站和学术刊物建设等等。

  (5)分年度具体科研和学术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

  四、为改进基地重大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充分调动基地主任全面统筹和组织科研学术活动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基地重大项目在培育精品、汇聚人才、提升能力等方面的作用,从2010年开始,我司将对基地重大项目的资助方式进行改革。主要思路是:各重点研究基地在进一步凝练主攻方向和做好“十二五”科研规划的基础上,确定本重点研究基地中长期研究计划和内容,围绕以产出代表本基地最高水平的标志性成果为目标,设计五年项目研究方案和子课题,按照需要组织队伍,安排相关学术活动,通过连续若干年的努力,力争在科研主攻方向上进一步强化特色,创新学术,铸造品牌。各重点研究基地不需要再报送年度的重大项目进行招标,而由各重点研究基地根据“十二五”规划每年报送本年度科研计划、具体学术活动安排以及分项预算。

  五、从2010年起,我部将加大对重点研究基地的资助力度,基本要求是:

  1、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每年投入100万,其投入比例为:

  (1)部属高校:教育部投入60万,依托高校投入不少于40万。

  (2)地方或其他部委高校:教育部投入30万,省厅或部委主管部门投入30万,依托高校投入不少于40万。

  2、省部共建重点研究基地每年投入70万,其投入比例为:教育部和省厅各投入15万,依托高校投入不少于40万。

  未通过第二次评估的重点研究基地,在培育期内暂不增加经费,评估为优秀的重点研究基地2010年另增加10万元。

  各重点研究基地请按照预算表(附件)的要求填写,并加盖学校和主管部门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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