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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建立森林可持续经营专家库的通知

  本着所在单位推荐、个人自愿的原则,各地各单位根据建议名额(见附件1)推荐专家。被推荐专家需认真填写“森林可持续经营专家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推荐表由专家本人签名,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文本(需附照片)于6月15日前报我局。
  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推荐专家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 崔武社
  电话:010-84239808
  传真:010-84238683
  Email: wushe@forestry.gov.cn
  附件1:各单位推荐专家名额分配表
  附件2:森林可持续经营专家基本情况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1
  各单位专家名额分配表

省(市、区)、单位

专家名额

省(市、区)、单位

专家名额

北京市

2

西藏自治区

2

天津市

1

陕西省

3

河北省

3

甘肃省

3

山西省

3

青海省

3

内蒙古自治区

3

宁夏回族自治区

3

辽宁省

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3

吉林省

4**

内蒙古森工集团

2

黑龙江省

3

吉林森工集团

2

上海市

1

龙江森工集团

2

江苏省

3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

2

浙江省

4**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1

安徽省

3

中国林科院

3

福建省

4**

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

3

江西省

5**

国家林业局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3

山东省

2

国家林业局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3

河南省

2

国家林业局西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3

湖北省

3

北京林业大学

3

湖南省

3

东北林业大学

2

广东省

3

南京林业大学

2

广西壮族自治区

3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

海南省

3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

重庆市

3

西南林业大学

2

四川省

3

国家林业局各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

8

贵州省

3

国家林业局及有关部门

10

云南省

3

  

总计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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