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行业服务与管理的若干意见
(国土资发〔2010〕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有关司局:
近几年来,在全行业的积极支持配合下,国土资源部认真履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职能,着力构建部省两级行业管理体系,加强服务,完善管理,严格规范地质勘查市场准入,搭建信息交流和业务培训平台,提升了地勘行业凝聚力,规范和繁荣了勘查市场,促进了队伍的改革与发展。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行业服务与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促进地质勘查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地质找矿工作的统筹协调。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和地质勘查规划,优化地质勘查工作布局。强化中央、地方和社会各类地质找矿工作的统一部署、合理分工、有机衔接。围绕国家重点成矿区带与紧缺和优势矿产,以地质矿产保障工程为依托,统一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找矿行动计划,统筹协调工作安排和矿业权设置。建立地质勘查项目统一备案制度,加强统筹协调,促进地质找矿工作有序、高效发展。
二、研究制定促进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地勘单位的特点开展地质勘查行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措施研究,明确行业发展方向,提出促进行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进一步跟踪调研地勘单位改革发展动态,及时发现、总结、推介能够切实促进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典型做法。
三、加强行业信息交流与服务。建立地勘行业基本情况通报网络直报系统,完善地质勘查成果及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通报制度,提高信息服务能力。完善地质勘查行业管理机关与地勘单位磋商机制,定期举办全国地质勘查局长座谈会,交流经验,研究重大问题。依托行业协会学会等行业组织,结合地质找矿和队伍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理论技术交流培训。组织开展科技攻关示范,为地勘单位和矿业企业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积极开展地质资料的开发和利用,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建立国外地质矿产信息系统,为地质勘查“走出去”提供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