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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三、定期公示信息上报情况

  为指导和加强地方工作,我部将定期对各省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上报情况、CSR排名予以公示。各省也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尤其是省卫生厅直属医院信息上报工作的管理,掌握动态工作情况,指导、督促其完成好信息上报工作。

  有关白内障信息系统的技术问题,请与北京民科医疗电子技术研究所联系。我部将于近期组织白内障信息系统使用培训视频会议,并印制培训材料,有关通知另行下发。

  联系人:医政司综合处 黄圣松 李文婧

  电话:010-68792729 68792194

  传真:010-68792513

  电子信箱:mohyzszhc@163.com

  北京民科医疗电子技术研究所

  电话:010-62197928

  传真:010-62172230

  附件:2009年7月--2010年3月各省(区、市)上报白内障手术例数及CSR排名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09年7月--2010年3月各省(区、市)上报白内障手术例数及CSR排名
省份(市)上报病例数(例)CSR
江西省1524804660
北京市230272629
上海市238862356
海南省111161839
西藏自治区33911719
天津市81431157
山东省714481040
青海省38661033
广东省53042906
山西省21929888
辽宁省23840762
宁夏回族自治区3101701
甘肃省12606648
云南省20441644
河北省31119608
河南省43635588
江苏省30310561
湖南省27336549
重庆市12644536
福建省12920512
浙江省16715487
广西壮族自治区16612454
吉林省8803441
四川省27645429
黑龙江省11676414
陕西省10799392
内蒙古自治区6931392
安徽省18750387
湖北省17308385
贵州省1028435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914
全国736012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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