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抓好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
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
9.抓好机关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重点完善粮食行政执法人员有关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规范粮食行政执法行为。
10.抓好粮食经营者、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法制宣传。重点开展经营者在粮食经营活动中应履行法定义务,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和法律法规中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规定,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和粮油科学消费知识等方面的宣传。
11.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
国家粮食局《关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加强粮食法制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粮食行政执法职责,强化粮食行政行为监督,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粮的能力和水平。
12.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粮食流通重要环节、重要领域,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比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检查力度;重点做好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等专项检查工作。
13.深入开展粮食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粮食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长效机制,完善粮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动态管理制度,认真总结和宣传推广示范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14.加强粮食行政复议工作,完善粮食行政复议制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有效化解粮食行政争议。
15.加强粮食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粮食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及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建立粮食法制讲师团和粮食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
16.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重点利用粮食行业报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网站、粮食企业网站等平台,开辟固定的粮食法制宣传栏目(专栏、专版和网页);及时组织征订和编发普法教材和资料。
17.创新粮食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围绕粮食流通中心工作,广泛开展法律咨询、知识竞赛、演讲、征文、讲座、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