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加大农村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要针对农村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杂)店经营食品的不同特点和不同经营管理状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分类监管措施,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效能。严格监督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市场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市场开办者承担法定义务。严格监督农村商场、超市加强自律管理,确保入市食品质量合格。严格监督农村食品(杂)店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确保食品来源合法。

  四、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步骤

  各地要坚持边整治与边规范、边整改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规范相结合,整改与建章立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相结合,监督经营者自查自纠与加强检查督促相结合,从4月份到年底,集中执法力量和时间,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取得实效。4月至6月,为集中整治阶段;7月至9月,为自查自纠和整改阶段;10月至12月中旬,为建章立制和检查督查阶段。

  五、专项整治行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结合完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把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

  (二)严格责任制度,加强协作配合。各地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指导监督检查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基层监管岗位责任制及其责任追究制。要强化各级食品安全监管牵头协调部门和内设机构的职能作用,切实落实监管责任。要将监管重心下移,把日常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基层执法岗位,落实到每一个执法人员。要加强工商机关内设机构之间以及与卫生、质监、农业、商务、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协作与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发挥整体优势,形成监管合力。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加强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农村食品市场食品安全信息的管理,及时上报和通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对重要的专项整治信息,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发布工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