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血防知识知晓率大幅度提高。中小学生和居民的血防知识知晓率均在90%以上,防治知识得到进一步普及。
但是,对照《2004年重点项目规划纲要》确定的工作目标,在164个项目县(市、区)中,只有121个达到既定防治目标,20个预期达到传播控制标准的县(市、区)和23个预期达到传播阻断标准的县(市、区)没有完成任务(见附表1)。当前,我国血防工作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突出表现在:
一是部分地区疫情依然较重。截至2008年,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云南7个省仍有92个县(市、区)未达到传播控制标准,占流行县(市、区)总数的27%(见附表2);全国疫情控制标准达标考核显示,135个被考核的流行村中,有31个村人或家畜感染率在3%-5%之间,占被考核村的23%。
二是有螺地带禁牧工作未能有效落实。《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在有螺地带放牧,但由于群众的养殖习惯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部分领导干部对禁牧工作有畏难情绪等原因,大部分地区的有螺地带禁牧工作未得到有效落实,致使有螺洲滩受血吸虫虫卵污染现象仍较严重。2009年对湖区5省75个监测点村开展螺情监测结果显示,有18个村查出感染性钉螺,占24%。
三是传染源仍未得到全面控制。由于以机械化耕作代替牛耕(以下简称以机代牛)、改厕建沼气、家畜圈养等传染源控制项目在各地的覆盖率不平衡,部分地区的综合治理措施尚未形成合力,传染源未得到有效控制,人群和家畜重复感染的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防治成果难以巩固。
因此,如不继续加大防治力度,实施综合治理,进一步巩固疫情控制效果,前期所取得的防治成果将功亏一篑,疫情将会死灰复燃。为确保实现《中长期规划纲要》制定的2015年全国达到传播控制标准的目标,继续巩固和扩大《2004年重点项目规划纲要》所取得的防治成果,特制定《
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重点项目规划纲要(2009-2015年)》。
二、指导思想和防治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侧重治本、综合治理、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工作方针,遵循“实事求是、尊重规律、科学规划、依法防治”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地实施以传染源控制和阻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确保血防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防治目标。
1.总目标。
到2015年底,全国所有流行县(市、区)达到传播控制标准;已达到传播控制标准的县(市、区)力争达到传播阻断标准。
2.具体目标。
(1)降低人畜感染率,消灭感染性钉螺。到2015年底,全国所有流行县(市、区),以行政村为单位,居民血吸虫感染率和家畜血吸虫感染率均降至1%以下,连续2年以上查不到感染性钉螺。
(2)压缩流行区范围。到2015年底,2008年前达到疫情控制标准的92个县(市、区)达到传播控制标准,已达到传播控制标准的97个县(市、区)力争达到传播阻断标准(见附表3)。
(3)加大家畜传染源管理力度。到2015年底,以行政村为单位,有螺地带禁牧覆盖率达到100%,家畜圈养普及率力争达到100%。
(4)全面普及农村安全饮水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到2013年底,以行政村为单位,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全部得到解决,农村户用沼气池和或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95%。水上流动人员集散地和渡口码头的无害化公厕普及率达到100%。
(5)提高重点人群防治知识知晓率。到2015年底,全国所有流行县(市、区)中小学生、家庭主妇和水上流动人员血防知识知晓率均达到95%以上。
三、项目实施范围
根据防治目标,本规划纲要重点选择189个县(市、区)作为综合治理重点项目县(市、区)(以下简称项目县),包括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等湖沼型地区的146个县(市、区),以及四川、云南2个山丘型地区的43个县(市、区)(见附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