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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科技司关于申报和推荐2010年度总局广播节目技术质量奖(金鹿奖)的通知

  注:1. 本表填写单位是申报电台,请在相应“□”中填数。
  2. “参评单位”是指参评节目的部门。“申报单位”是指申报节目的电台。“推荐单位”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海峡之声广播电台。

  表4 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申报奖项

节目名称

申报单位

主要完成人员名单

录制技术质量奖

语言

 

 

 

 

 

 

音乐

 

 

 

 

 

 

戏曲

 

 

 

 

 

 

广播剧

 

 

 

 

 

 

片花

广告类

 

 

 

 

 

 

环绕声类

 

 

 

 

 

 

 

 

 

 

 

 

播出技术

质量奖

 

 

 

推荐单位

审核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注:1. 所有主要完成人员名单以此表为准,请注意申报名额限制和名单顺序,此表必须打印。
  2. “参评单位”是指参评节目的部门。“申报单位”是指申报节目的电台。“推荐单位”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海峡之声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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