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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八、 进一步强化应急反应能力

  要把提升应急反应能力作为防灾能力建设的重点。一是强化机构人员建设。继续加强和完善各级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建设,充实各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队伍。二是整合系统资源。各地要充分利用国土资源系统、行业的众多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人员、技术、设备,形成统一调配机制。加强演习演练,保证关键时刻拉得出、顶得上。三是利用社会资源。结合当地地质灾害类型特点,通过购买、租用等多种方式,加强无人小飞机、无人飞艇、三维激光扫描仪等应急设备的配置和应用。四是利用2010年国家测绘局在全国推广应用无人机航摄系统的机会,主动与省级测绘部门联系,建立协调机制,实现重大地质灾害事件发生后,能随时调用无人机开展应急调查。五是建设地质灾害应急平台。按照国土资源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标准,整合已有资源和基础,实现地质灾害应急防治远程会商和应急指挥。

  九、进一步强化信息报送

  2009年,除极个别地质灾害事件报送信息稍迟缓外,整体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各地要进一步强化信息报送,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的基础上,对于《国家总体应急预案》中规定的特别重大和重大地质灾害事件,要在事件发生后3小时内向部报告。对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人员尚未抵达现场、无法核实的灾情险情,也要将已掌握的情况通过传真、电话等多种方式报部。对信息报送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不能及时报送相关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

  十、进一步强化宣传培训

  2010年,部将在全国开展基层国土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培训工作,各地要积极配合和支持这项工作。同时,各地要结合“防灾减灾日”、“地球日”、“土地日”的宣传活动,组织印制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宣传画和宣传册,在学校、村社、广场等地区发放、张贴。通过开展贴近实际、简便易学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

  各地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对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进行精心谋划和认真部署,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新观念、新思路、新办法。4月30日前,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署情况、准备情况、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部环境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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