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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十五条 鼓励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其劳务费和有关社会保险补助按规定从项目中列支,具体办法按国科发财〔2009〕97号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 教育部、科技部把“双实双业”基地的建设列入相关单位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教育、科技行政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和细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科技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申请报告
(格式)


  申请单位(签章):           

  申请日期: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二O一O年制

  一、申请单位信息简表

申请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编

 

法人代表

 

电话

 

传真

 

联 系 人

 

手机

 

邮箱

 

员工总数(人)

 

批准成立时间

 

单位性质

□政府机关  □事业单位  □企业  □其他

合作高校名单

 

 

设有专门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基地建设和管理

□是  □否

提供实习就业岗位的企业数(家)

 

提供实习就业的岗位数(个)

 

年实训人数(人次)

 

提供的创业场地面积(平方米)

 

大学生创业企业数(家)

 

房租减免期限(月)

 

公共设施或设备

□有  □无

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有  □无

专业服务与咨询

□有  □无

地方政府支持鼓励政策

□有 □无

高校支持鼓励政策

□有  □无

申请单位: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省级教育、科技管理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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