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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全力以赴支持抗旱的紧急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全力以赴支持抗旱的紧急通知
(工商明电【2010】10号)


云南、广西、贵州、重庆、四川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全力以赴支持抗旱救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扎实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对于当前的抗旱救灾、恢复生产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越是大旱当前,越要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当前,抗旱救灾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各级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为夺取抗旱救灾的全面胜利提供有力保障。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努力做到“四个统一”,牢牢把握“四个只有”,充分认识到越是大旱当前,越是要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把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作为工商部门支持农业抗旱的有力措施,把“抗大旱、抓监管、保春耕”作为当前最紧迫的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扎实的作风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对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确保农资市场监管各项工作领导有力、落实到位、措施有效,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障灾后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二、突出工作重点,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坑农害农违法案件。突出重点地区,把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案件发生频率高、农民群众投诉多的地区作为工作重点;突出重点品种,把抗旱和灾后恢复生产急需的农资品种作为检查重点;突出重大案件,把影响面大、对农业生产危害严重的案件作为查处重点,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严格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资格。要对辖区内经营种子、肥料、农药、农膜、农机具等农资商品经营者进行全面清查,不留死角,清查到户;对无照经营、超经营范围和违反工商登记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二)切实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要强化对农资经营门店和乡、村农资集散地的检查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抗旱必需的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具和农膜等重点农资品种的检查力度,要突出把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傍名牌”等作为肥料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依法查处标识不规范、虚假标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表示等手段,国产肥冒充进口肥,欺骗和误导广大农民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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