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当前,执行工作既面临严峻挑战和考验,也面临新的发展机遇。特别是党中央和全国人大的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为我们加强执行工作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条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中央确定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决策,立足于加强人民法院自身工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
(一)进一步提高执行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要加强对执行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执行人员深刻领会“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深刻内涵,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特别是要强化执行人员的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始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始终着眼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来开展执行工作。要切实加强执行队伍的司法能力建设,按照全员培训的要求,加大对执行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注重提高他们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坚持能动司法,善于做群众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努力提高执行队伍的执法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将尽快出台《人民法院执行员条例》,推动执行人员专业化进程,优化执行队伍结构,全面提升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的反腐倡廉建设。各级人民法院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增强执行人员的廉政意识、落实反腐倡廉措施上下更大的功夫。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对执行人员的廉政教育,使他们思想上高度重视,意识上时刻警醒,行动上高度自觉,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让广大执行人员从先进典型中受到激励,从反面典型中受到震撼,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对执行行为的监督,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专门机关监督和群众监督、监察监督与执行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紧密结合,完善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增加监督环节,明确监督重点;继续推广在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做法,加强对执行行为的直接、实时监督。要坚持不懈地加大对执行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违反“五个严禁”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核查,查实后迅速进行处理,以反腐倡廉的实际行动警示干警,全面推进执行队伍的反腐倡廉建设。
(三)进一步改进执行人员的工作作风。要着力培养执行人员的为民意识,深刻认识人民性是人民法院的本质属性,努力做到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想方设法解决群众的困难,不断完善各项便民利民的执行措施;要注重倾听群众意见,学习群众工作方法,把握社情民意,增强平民意识,争当“平民法官”;要追求案结事了、社会和谐的执行目标,最大限度地将工作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综合考虑案件所涉及的多重因素,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平息纷争。要着力培养执行人员的务实作风,力戒简单粗暴的工作方式方法,从每个案件的实际出发,因地、因案、因人制宜开展工作,想尽一切办法,用尽一切措施,努力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做到让群众满意。要着力培养执行人员的创新精神,按照能动司法的要求,深入研究新形势下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从各地实际出发,提出解决新问题的司法对策,不断提高执行案件的质量、效率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