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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2010年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四、切实加强造林绿化的科技支撑
  针对我国造林绿化重点向西部地区转移,立地条件越来越差、造林难度越来越大的现状,各地要大力加强对现有林业科技成果的组装配套和推广应用,全力开展困难立地、干旱半干旱地区造林绿化难点攻关。要着力开展抗性树种选育和扩繁,加快培育一批抗性强、品质优的树种(品种)用于造林绿化。要积极组织林业科技人员深入造林生产第一线,加强对基层林业干部和广大林农开展科技培训与技术指导,提高营造林队伍的科技水平。
  五、积极探索造林质量管理新机制
  各地要按照《造林质量管理暂行办法》、《造林质量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加强造林绿化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造林绿化项目事前招标、过程监理、事后报账等相关管理制度。加强《营造林总体设计规程》、《人工造林质量评价指标》等新标准的培训和宣传,加强作业设计、施工作业、检查验收的监督检查。继续探索推广造林绿化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作业设计、施工监理人员的培训和考评。积极推行专业队等造林组织进行造林施工,确保“种一棵、活一棵、成材一棵”。
  六、大力开展中幼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
  针对我国中幼林和低效林面积大、比例高,林分竞争激烈、抚育改造形势紧迫的现状,各地要抓住时机,大规模开展中幼林抚育和低效残次林改造,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2009年启动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认识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编制试点实施方案,按照试点管理办法和有关技术规定,把好作业设计关,加强施工质量监管,认真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和试点总结,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七、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开展造林绿化
  要大力宣传造林绿化在应对气候变化、保障国土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道德和履行植树义务的责任意识。要不断创新义务植树实现形式和管理机制,努力提高适龄公民的义务植树尽责率,切实发挥各部门、各系统、各单位的作用,加快造林绿化步伐。要认真做好义务植树统计工作,将适龄公民直接参加植树活动和间接参加植树活动(以资代劳、古树名木保护、绿地认养等)的人数、株数、尽责率等分别统计上报,客观真实地反映适龄公民义务植树情况。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推进造林绿化的新机制、新办法,充分调动广大林农和各种社会主体参与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开创造林绿化工作新局面。
  八、提前做好防旱防寒等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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