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内部函中,一律用“我院”指代最高人民法院,不要用“本院”。
样式四:民事裁定书(驳回当事人再审申请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申字第××号
申请再审人(一、二审诉讼地位):……(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一审原告(或生效裁判中的其他称谓):……(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申请再审人×××(简称×××)因与被申请人×××(简称×××)……(案由)纠纷一案,不服×××高级人民法院(××××)×民××号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再审人简称)申请再审称,……(概括申请再审的事实与理由,做到简洁、准确、全面,不要再分自然段,避免按照再审申请书罗列的具体事实和理由照抄)。
×××(被申请人简称)提交书面意见认为,×××的再审申请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请求予以驳回。(被申请人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表述为“×××未提交书面意见”)。
本院审查查明,……(写明审查过程中查明的新的事实和证据,对于原审查明的事实不予表态。没有新的事实和证据的,不写这一部分)。
本院认为,……(针对申请再审事由逐一进行分析评判,阐明应予驳回的理由)。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如果当事人申请再审已超过第
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期限的,则应阐明申请已超过法定期限,应予驳回,并引用该条。如果申请事由超出了
民事诉讼法第
一百七十九条所列明的再审事由范围的,则应阐明,予以驳回,并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的再审申请。